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部分重点路线整改提升工程(绿化景观及立面景观提升)(东张镇)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1]1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及自筹。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东张镇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绿化景观提升和路面景观提升。绿化景观提升主要包括:以直接种植灌木或砌花池来提升农村公路两侧的景观效果,提高土地绿地率。设计规范及标准为:1.本设计规范详GB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和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2.施工及验收规范详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路面景观提升主要包括:针对部分重点路线沿线第一排未进行饰面处理的建筑物,拟对其临路侧外墙面进行装修外墙面装修。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绿化景观提升和路面景观提升。绿化景观提升主要包括:以直接种植灌木或砌花池来提升农村公路两侧的景观效果,提高土地绿地率。设计规范及标准为:1.本设计规范详GB51192-2016《公园设计规范和CJJ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2.施工及验收规范详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路面景观提升主要包括:针对部分重点路线沿线第一排未进行饰面处理的建筑物,拟对其临路侧外墙面进行装修外墙面装修。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2424786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2133812元;
2.5.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贰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4月22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东张镇玉兰街2号,邮编:350305;
电话:0591-85395012,联系人:小郑
监督单位:福清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福清市音西镇音西村,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39101,联系人:侯孝和
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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