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SZC20210405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松山新区农民自垦耕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第13.1条,修改内容如下:
13.1
磋商
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 人民币元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银行账号获取途径: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领取文件时标段信息(分包信息)中或领取文件成功后的确认单上显示的保证金子账号为准
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单位开标后自动退回
中标单位需登录锦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z.gov.cn/),点击“中标保证金退还申请”→点击“新增记录”→搜索中标项目名称→点击项目,填写信息并上传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提交并等待审核,如果显示交易服务费,请用对公账户交费。
手续都办完,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加利息至原账户。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6-2110851
6.其它:
⑴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软件重要特征是“一标段一账号”。投标方一定要认真按照采购文件中所指定保证金帐号递缴。否则软件无法收到,则为无效保证金。
⑵保证金存在时间递延的情况。请各投标方要在开标前(48小时)做好保证金的汇款工作,以避免因此而产生未按时达帐的后果。
⑶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网银转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供应商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标号)的,应按标段(标号)分别交纳磋商保证金,并分别进行确认。
⑷投标方在缴纳保证金前必须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在缴纳保证金时的转入帐号必须是在交易主体网上入库时录入的基本帐号,否则系统不匹配,为无效保证金。
(5)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保证金缴纳有最终解释权。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与此相关内容均以此次修改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松山分局
地 址:锦州松山新区福州街
联系方式:0416-211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0416-356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阳
电话:0416-3566667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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