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雄州路、世纪大街、公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州路、世纪大街、公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雄县行政审批局以2021-0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提升改造沿街建筑物立面(含牌匾)、便道、架空线网入地、亮化、公园绿地美化绿化等。其中立面面积约7万平方米,便道面积约2万平方米,绿化美化面积约8万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对世纪大街雄州路至将台路段,进行外立面改造;将台路至站西路道路进行路灯、绿化和局部立面修补工程。道路提升段总长度1.2公里。
对雄州路包装广场至大清河路段进行立面改造、店招牌匾规范化改造、绿化提升改造、亮化升级、慢行空间改造、路灯修补、全线的架空强弱电线网落地、路面修补。道路提升段长度3.7公里。
对清河公园、文昌公园、政府广场、河道、文昌大桥、杨西楼大桥夜景亮化、设施改造(包含景观小品、标识牌、木栈道、路灯、健身器材、公共卫生间等)和园林修补(便道及广场有破损需修补)等。
注:(道路最高等级为主干道、建筑高度24m-50m)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县雄州路、世纪大街、清河公园、文昌公园、温泉湖公园、政府广场、文昌大桥、清河大桥等地;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的模式建设,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设计资料的收集,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完成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工程变更设计、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及有关规范内规定的内容。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协助本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报批、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施工(含采购):①包含本工程涉及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人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方面、工期方面、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及所有相关评估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总验收合格等及相关规范内规定的内容,保证项目可以稳定持续运行满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图纸所涉及的全部范围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规程、相关图集建筑标准的相应要求和发包人相关技术及商务要求、项目概算所涵盖所有内容等;同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含在标内;②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派出专人协助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环保、节能、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注:如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
①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除外)甲级。
②施工资格: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三、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1.2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特殊要求: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被责令停业的;11)被暂停或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的;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17)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18)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1项类似环境综合整治类设计业绩(如:建筑立面改造、景观绿化,其中任一一项业绩),且总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提供的业绩应为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业绩。②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1项类似新建或提标改造施工业绩(类似业绩如立面、亮化、绿化等其中一项),且总投资额不少于8000万元。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提供的业绩应为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业绩。
注:上述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注:上述各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且需要提供本单位2020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社保为代缴,须提供有效的代缴协议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209:00至2021-03-26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范围内,即可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平台http://www.hebpr.cn/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投标确认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若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雄县白洋淀温泉城1号路地址:雄县双侯大街西段公交站北行200米
邮编:071800邮编:071800
联系人:张召联系人:周海波
电话:0312-5816166电话:18512209092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