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山东省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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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656-2140CH000109
2.项目名称: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包:项目咨询,入围5家;
第二包:工程造价,入围5家;
第三包:资产评估,入围5家;
第四包:土地、房地产评估,入围5家;
第五包:会计与税务服务,入围5家;
第六包:审计服务,入围5家;
第七包:法律服务,入围5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青岛地区内注册或设在青岛地区的合法分支机构(注册地不在青岛地区的,必须以青岛地区合法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除第一包项目咨询机构要求连续正常运营三年及以上以外,其余各包均要求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运营不少于五年(开标时第1、2、3、4、5、6包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第7包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质条件:
1、第一包:项目咨询
1.1依法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电子证书;
1.2注册总部在本地且从事项目咨询业务三年以上的机构,或者总部在青岛辖区外的,须在青岛设立合法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业人员;
1.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
2、第二包:工程造价
2.1依法取得工程造价甲级资质;青岛地区合法分支机构的,其总部须为甲级资质;
2.2注册总部在本地且从事工程造价业务五年以上的机构,或者总部在青岛辖区外的,须在青岛设立合法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0人;
2.3工程造价机构总部机构需被所在地财政部门纳入中介机构库,且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评审或审查执业经历;
2.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具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AA级;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奖日期为准)连续三年获得副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或先进单位荣誉;
2.6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
3、第三包:资产评估
3.1依法设立的法人主体,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设有合法分支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执业资质,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
3.2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国家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处罚;
3.3按规定通过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检验;
3.4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3.5项目总负责人连续从事资产评估活动不少于10年,须有15名及以上国家规定职龄以内的专业人员,其中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少于8人;
3.6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成被评估资产规模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五个或者年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3.7项目现场负责人执业期限不少于5年,其中担任项目经理期限不少于3年。
4、第四包:土地、房地产评估
4.1依法设立的法人主体,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设有合法分支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执业资质,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
4.2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国家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处罚;
4.3按规定通过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检验;
4.4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黑名单记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4.5项目总负责人连续从事土地估价活动不少于10年,须有5名及以上执业土地估价师,其中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土地估价师不少于2名(土地方向);连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少于10年,有8名及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其中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3名(房地产方向);
4.6近3年平均每年完成20万平方米以上土地估价项目,或组织完成城市基准地价、农用地分等定级业务(土地方向);近3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方向);
4.7项目现场负责人执业期限不少于5年,其中担任项目经理期限不少于3年(土地方向);项目现场负责人执业期限不少于5年,其中担任项目经理期限不少于3年(房地产方向)。
5、第五包:会计与税务服务
5.1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总部或注册地不在青岛地区的服务机构,必须在青岛地区设有合法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满足聘用企业要求的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
5.2服务机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
5.3服务机构须具有税务鉴定资质;
5.4服务机构须有10名以上国家规定职龄以内的专职专业人员,其中注册税务师不少于6人;
5.5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税务行业经验10年以上;
5.6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第六包:审计服务
6.1须在青岛地区内注册或设在青岛地区的合法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具有审计地级市及以上国资委监管企业或上市公司经验;
6.2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6.3须为一般纳税人;
6.4须有30名及以上国家规定职龄以内的专职专业人员,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人;
6.5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审计地级市及以上国资委监管企业或上市公司工作经验,执业期限不少于10年,其中担任项目经理期限不少于6年;
6.6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审计地级市及以上国资委监管企业或上市公司工作经验,执业期限不少于8年,其中担任项目经理期限不少于5年。
7、第七包:法律服务
7.1在青岛市辖区内注册(总部或注册地不在青岛地区的服务机构,必须在青岛地区设有合法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7.2律所设立在5年以上,曾获得全国或省级优秀律所称号;执业律师数量不少于50人(在青岛地区执业的不少于30人);
7.3近三年,无律所或执业律师因行为不当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律师协会处分、或其他主管部门惩戒的情形;
7.4须为一般纳税人;
7.5有对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经历;
7.6内设业务部门或专业分工,能为不同领域或业务分类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执业律师业务素质较高,除执业律师资格外,有其它专业领域资格资质者优先,如破产管理人资质、上市推荐资质、保密资质等;
7.7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律师应具有相应专业方向、执业经验,执业期限不少于10年,其中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的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
7.8已建立完整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执业律师的服务质量有考核监督制度;
7.9办理过青岛地区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及疑难的案例,且取得良好效果。
注:第三包和第四包不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只能选取其中一包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第四包具有土地资质或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中标供应商均不少于三家。
5.公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业务部;
6.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如下)复印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6.3.1第一包: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0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人员执业证书、社保证明、个人履历(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6.3.2第二包: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AA级证书;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奖日期为准)连续三年获得副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企业或先进单位荣誉;人员执业证书、社保证明(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6.3.3第三包: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资产评估资质证书;人员执业证书、社保证明(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6.3.4第四包: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人员执业证书、社保证明(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6.3.5第五包: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0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鉴定资质;人员执业证书、社保证明、个人履历(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6.3.6第六包: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0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人员执业证书、社保证明、审计报告、个人履历(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6.3.7第七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律师执业证、社保证明(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6.4售价:每包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1年3月30日8:00-9:30。
7.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会议室。
8.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
8.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会议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70号锦绣大厦C座17层
电子信箱:guokegjpw@163.com
联系人:郭可、刘勋
电话:0532-85810116、85016269
开户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银行账号:23384153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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