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企业信用修改为:“(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现场查询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诚信住建”,A=投标人诚信分值中的最高值(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计为1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现场查询秭归县人民政府官网“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B=投标人诚信分值中的最高值(初次进入我县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总分计为100分)。以A、B两个值中较高的作为投标人信用分值。(二)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信用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取第K家(当第K家诚信分并列时,仍只取前K家)的信用分值作为诚信基准分。投标人信用分值在诚信基准分以上的,其企业信用评审得满分,其他投标人信用按比例折算计分。即:企业信用评审得分=投标人信用分值/诚信基准分×5。①当M≥20时,K=20×P%,P值选取数量为50;②当M<20时,K=M×P%,P值选取数量为30;其中:M为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P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K值取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的整数值。”
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车管所综合楼)
联系人:梅杰
联系电话:180623968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市民广场7楼
联系人:郑彩莉
电话:189725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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