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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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展示及交易配套用房(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惠行审备【2020】1118号)惠行审备[2020]1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惠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惠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无锡西站物流园区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展示及交易配套用房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1#、2#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4188平方米,其中1#用房20330平方米、2#用房33858平方米;最高层数4层;最高高度25.15米;最大跨度39米;最大单体面积33858平方米。,单跨跨度39米以上建筑物
2.1.3合同估算价:10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5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6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2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展示及交易配套用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1#、2#用房的土建、安装和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4188平方米,其中1#用房20330平方米、2#用房33858平方米;最高层数4层;最高高度25.15米;最大跨度39米;最大单体面积33858平方米。,单跨跨度39米以上建筑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19/04/15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4/15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01/15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三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5日16:00至2021年04月20日16:00;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6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招标人:
无锡惠港物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江海西路990号智慧568大厦十楼1008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超群
联系人:
吴莹
电话:
0510-83838181
电话:
13812296852
传真:
传真:
0510-6810719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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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858724@qq.com
2021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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