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口腔科学科带头人等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最高年龄
专业范围
最低学历
最低学位
职称
与岗位有关的其他要求
1
口腔科
学科带头人
1
45
口腔临床医学(A100302)
研究生
硕士
副主任医师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具有大学附属医院或三甲医院口腔科工作经历;
3.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合作交流能力。
2
口腔科医师
10
35
口腔医学(B100601);口腔临床医学(A100302)
本科
学士
医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3
耳鼻咽喉科医师
5
35
临床医学(B100301);耳鼻咽喉科学(A100231)
本科
学士
医师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lgqebyhyy_rsk@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981611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3004号
邮编:518172
资格审查:
1.报名资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电话通知资格初审。
2.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等报名材料可毕业后补交,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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