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广西2021年南宁东收费站文化长廊设备采购与安装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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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2021-03-16
现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需定制LED高清地砖显示屏、定制室内P2.5全彩4K显示屏、笔记本电脑、定制65寸立式触摸一体机等电子设备及其配套的开发的软件系统应用于南宁东收费站文化长廊。此次采购已具备询价条件,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设备采购与安装用于南宁东收费站文化长廊。包含但不限于: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软件开发单位,根据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2个不同方案的100秒视频、虚拟换装系统、微笑测试系统、二维码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配合询价人对设计方案、效果图的评审、修改等工作,直至满足项目要求后,根据询价人确定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出具详细设计、制定施工方案,详细设计需要有软件开发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完成上述工作(含设计方案、效果图、详细设计、资料及相关修改等工作)均含在报价总额中,询价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二)定制安装LED高清地砖显示屏、室内P2.5全彩4K显示屏、笔记本电脑、65寸立式触摸一体机等。
(三)定制100秒视频、定制虚拟换装系统、微笑测试系统等。
按文件要求的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完工测试、验收及管理操作的培训、竣工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要求
1. 企业方面: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成立二年及以上,企业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营范围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若营业执照未能显示营业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①具有多媒体产品的制造或多媒体产品的销售或电子产品的制造或电子产品的销售②展览展示服务或展览展示策划。
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文旅或展馆类空间数字化多媒体展项策划与施工业绩案例,或成功完成1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包含软件开发)。
注: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经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最低资格要求:从事本行业3年及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文旅或展馆类空间数字化多媒体展项策划与施工业绩案例,或成功完成1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包含软件开发)。
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经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4.财务要求:
(1)注册资不少于人民币伍佰万元。
(2)投标人在2017至2019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企业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为准)的要求:
①投标人在2019年中: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以计算资产负债率当年的数值为准,下同)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5.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或“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被限制消费令的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信息截屏相关界面,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或被限制消费令的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 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质量保证
1.全部设备必须是全国联保原厂正货,经检验合格,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
3.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才能用于工程。
4.报价产品须与原系统设备兼容,如不兼容、不能正常使用或其他问题,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及解决。
五、上限控制价
上限控制总价为:¥:973000.00(含税)。
子目上限控制单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的总投标报价高于询价人设置的上限控制总价,或者单价高于询价人设置的上限控制单价或者未按要求写明产品品牌型号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转账(以投标保证金到达南宁公司为准),内容统一:南宁东设备采购投保金。
询价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相关信息如下:
户 名: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宁青秀路支行
帐 号:45001590041059181616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七、询价文件领取
有意参加投标报价者,请于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 2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4楼41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同时请向询价人提交上述证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询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5日北京时间9:00。请各报价人必须在2021年3月25日北京时间8:30时至9:00内将报价文件送交至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经办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员工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询价人定于报价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启信封。开标现场必须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实。
2.报价文件的密封: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必须密封,提交报价文件每个信封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加1份填报了报价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电子表格)的电子文件U盘(由报价人自行提供U盘并作有单位标记)。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询 价 人: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4楼413室
邮 编: 530000
电 话:0771-2110068、2110510(传真)
邮 箱:nngsqgbzb@163.com
联 系 人:黄女士
十一、监督机构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运营管理部
电话:0771-5811910 、5811953
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
电 话:0771-2110011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办公楼3楼
邮 编:5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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