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选择投资建设合作单位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选择投资建设合作单位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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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选择投资建设合作单位(项目名称)的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若干家投资建设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的开发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选择投资建设合作单位。
2.2 招标编号:HGZ202102260101。
2.3 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实验区415平方公里范围内兴港投资为做地主体的开发建设项目及旗下公司的其他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做地项目、产业园等,项目类型主要包括房建、市政等工程。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资金企业自筹。
2.6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415平方公里范围内兴港投资为做地主体的开发建设项目及旗下公司的其他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具体项目由招标人确定。
2.7 合作模式:招标人(或其指定方)与中标人(及其指定社会投资人(若有))按2:8比例投入项目资本金,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根据中标人承接具体工程项目的情况,项目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协议,具体详见投资建设合作协议。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工程委托期限:自投资建设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亿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2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述三种情形之一:
3.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2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1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述三项资质专业类别需包含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另一专业类别不做限制。
3.2.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07]72号承包范围第二款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其他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上显示能够承揽上述6个专业的各类别施工总承包业务。
3.2.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07]72号承包范围第三款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其他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上显示能够承揽上述5个专业的各类别施工总承包业务。
满足3.2.3要求,视为投标人具有两项及以上特级资质(包含建筑工程专业);投标人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施工方)。
3.4 拟派人员要求
3.4.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牵头人委派):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或高级会计师或其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者网络查询页扫描件。
3.4.2拟派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可不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者网络查询页扫描件。
3.4.3拟派建筑工程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可不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建筑工程类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者网络查询页扫描件。
注: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负责人和建筑工程类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方派遣本单位的人员担任。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
3.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7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 参加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者网络查询页扫描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内容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0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6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9楼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0371-6087037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女士、刘先生
电 话:0371-86688491-转620/0371-67119025-转620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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