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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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5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操作模式
2.1项目概况
项目路线总体走向为东北-西南向,起自镇平县张华岗枢纽互通立交(二广高速与沪陕高速互通立交),顺接二广高速,向西南方向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后沿焦柳铁路西侧经镇平县彭营镇东、卧龙区青华镇西,于邓州市穰东镇西跨越焦柳铁路,后沿S103线北侧继续向西南方向经白牛镇北、张楼乡北,于邓州市区北再次跨越焦柳铁路,在邓州市西跨越湍河,后经文渠镇南,在高集镇北跨越浩吉铁路,后向西延伸,终止于彭桥镇赵楼枢纽互通立交(邓鄂高速与内邓高速互通立交),与邓鄂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66.562公里。其中,镇平境11.963km,卧龙境4.45km,邓州境50.149km。
建设工期:36个月。
技术标准: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7米。全线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河南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9.7亿元(最终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阳至邓州高速公路的投资人。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9年末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9年净资产28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5.9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63.8亿元;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可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近五年指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建设合同额达到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大型投资建设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或投资)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显示合同金额,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且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1)款、3.1(5)款要求;
②联合体主办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且满足3.1(2)款、3.1(3)款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3.1(4)款要求;
④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应满足3.1(6)①款要求;
⑤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3.1(6)②款要求。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yggzyjy.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2系统支持联合体投标,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①联合体成员均需注册会员单位,并且审核通过,办理CA数字证书;
②注册时,分别各自上传各自的资料,禁止上传合作单位的企业材料导致材料信息混乱而引起被投诉质疑(联合体协议书可以分别上传到自己诚信库“投标所需材料”步骤);
③需要插入合作单位的CA锁来读取该单位信息,这样评标环节才能看到两个单位。
5.3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5.4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开具电子投标保函)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5.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21日08:30分至2021年5月28日17:3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6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00分。
6.2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6.4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6.5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致使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6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标人: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滨河东路2396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7-61603716
招标代理: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正光北街与德厚街交汇处王鼎商务大厦12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8625568715225097105
监督部门:南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0000599848X5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7-61600330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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