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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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安县磋商采购-2021-26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7-22 23:59:59
开标时间:
2021-07-28 09:00:00
正式公告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安阳县高庄镇桑园路以东、KF11以北安置地块渣土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index_s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1-26
2、项目名称:安阳县高庄镇桑园路以东、KF11以北安置地块渣土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28,540.00元
最高限价:92854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安县磋商采购-2021-26001001
安阳县高庄镇桑园路以东、KF11以北安置地块渣土清运项目
928540
92854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桑园路以东、KF11以北安置地块渣土清运
清运量:23213.5m3
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质 量:合格,安全生产零事故,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不少于10台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购置发票或机动车行驶证(任一),且车辆类型为: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证登记总重量不少于25000kg,■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8)具有经安阳市建筑渣土管理站颁发的安阳市建筑垃圾清运资质证且渣土车辆在安阳市建筑渣土管理站管理科备案。
(9)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10)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县区交易中心/示范区交易中心(http://www.ayggzy.cn/index_sf)
3.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政府采购”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于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上传递交、并由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hngp.gov.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阳县高庄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方式:13837215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昌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高新区火炬研发园2号楼505室
联系人:张丹丹
联系方式:0372-3666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丹
联系方式:0372-3666577
招标文件:
温馨: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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