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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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广州大学城区域供冷之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接入及配套管网扩容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0377]于2021年2月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修改内容:
1.招标公告第四点:
原文:四、项目概况: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创新大楼A、创新大楼B、综合教学楼、生化实验楼的空调明确采用大学城区域供冷(热)冷(热)源,本次新增基础设施项目接入后,该区域部分管网的用冷负荷已经超出了其供冷能力,须对该部分管网进行优化扩容才能满足要求。即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新建大楼的接入;二是广州大学区域内配套管网扩容。本工程包括共对4项新接入项目及2项管网扩容,管网供回水温度为6/11℃,用户供回水温度为7/12℃。(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现文:四、项目概况:广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新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创新大楼A、创新大楼B、综合教学楼、生化实验楼的空调明确采用大学城区域供冷能源,本次新增基础设施项目接入后,该区域部分管网的用冷负荷已经超出了其供冷能力,须对该部分管网进行优化扩容才能满足要求。即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新建大楼的接入;二是广州大学区域内配套管网扩容。本工程包括共对4项新接入项目及2项管网扩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点注①
原文: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现文: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一条
原文: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现文: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4.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六条
原文: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文: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九条
原文: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现文: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6.增加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十条
增加: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7.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16.1-16.6条
原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2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
16.6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
16.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现文: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
16.1.1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1.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16.1.3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16.2招标人可委托本项目招标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3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6.5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6.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6.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8.删除招标文件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删除:(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注:以下七种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9.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第3项“须审查的资料”
原文: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现文: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
10.全文替换
原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现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
11.本项目招标的日程安排修改如下:
(1)递交电子光盘备用:2021年3月18日9时45分至2021年3月18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提交:2021年2月5日0时00分至2021年3月18日10时00分;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3月18日10时00分至2021年3月18日10时30分。
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附件:
补充公告20210225.doc
补充公告20210225.pdf
(新)附件一投标人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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