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恩施州双创基地LED户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ESZ10235G-202101-01H
三、变更内容:
1.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五点商务条款:4资格要求④因本项目实施需要对玻璃墙进行拆除和恢复,供应商应取得玻璃墙拥有方的许可(提供证明材料)变更为:现场踏勘,时间为2021年5月8日下午15时到本项目现场(原恩施舞阳坝中心商场)进行实地查看与勘测,并与玻璃墙拥有方就开具玻璃墙拆除与恢复工程的施工资质许可证明一事进行接洽,联系人:孔女士 18871830878 李先生 15697260606。
※现场考察:
(1)、本项目采购人集中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潜在供应商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2)、采购人向潜在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供应商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采购人允许,潜在供应商可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但潜在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4)潜在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参与现场考察,未参加现场考场而导致的响应内容有误或其他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原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5月8日09时00分 修改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2021年5月13日09时00分。
3.其他以原谈判文件为准。
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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