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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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笏石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指南》(环办土壤函〔2023〕376号)的文件要求,完成《莆田市木兰溪流域笏石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包括笏石街道的岐厝村(菜厝),珠坑村,苏塘村,四村村,下郑村,来塘村,来垞村,西徐村,篁山村,大坵村等10个行政村。
(2)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申报中央及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库。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坏状态。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设立的信用平台网站上,不得被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重点监督检查名单;
(四)报价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2名,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预算报价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价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5月7日早上10点前寄送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莆田市秀屿区政府大院内2号楼215)。
联系人:陈先生18860127649
注:本次询价只作为制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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