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CA办理
2.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2.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1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