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偃师市首阳新区津阳路及太和路雨水管道工程、永宁路病害治理工程、府佑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南省偃师市首阳新区津阳路及太和路雨水管道工程、永宁路病害治理工程、府佑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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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偃师市首阳新区津阳路及太和路雨水管道工程、永宁路病害治理工程、府佑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1)0118号
2、项目名称:偃师市首阳新区津阳路及太和路雨水管道工程、永宁路病害治理工程、府佑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元
最高限价:1.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偃师市首阳新区津阳路及太和路雨水管道工程、永宁路病害治理工程、府佑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1.00
1.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偃师市津阳路(华夏路~太和路)段雨水管道工程,新建雨水管道,设计总长约1.4km。工程内容包含:雨水工程。偃师市津阳路(华夏路~太和路)段雨水管道工程,新建雨水管道,设计总长约1.4km。工程内容包含:雨水工程。偃师市永宁路(相国大道~汉魏路段)病害治理工程,病害治理范围西起汉魏路,东至相国大道,全长3.523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线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30m。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偃师市府佑路(太和路~滨河大道)建设工程,府佑路北起太和路交叉口,南至规划滨河大道,设计总长0.47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线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36m。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5.2资金财政资金;
5.3设计周期:15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5.5预算控制金额:施工财政评审审价的1.55%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人员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和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的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公章并注明查询途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信用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被列入(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网站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采购控制费率为施工财政评审审价的1.55%,因系统公告最高限价格式限制,格式内容无效。
2.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前来中心进行项目交易的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门岗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防控措施;
(2)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3)根据全国防疫风险等级划分为中、高级风险地区企业参加投标的,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携带相关防疫证明、资料方可到我中心参加开标;
(4)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偃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66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182119059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方式:18211905907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021年04月16日
采购文件免费查看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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