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中公园工程设计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 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1】3号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正行审招标核【2021】2号,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市政园林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正定县市政园林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九中公园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城市公园建设,总用地面积为39813.27㎡,其中绿化面积1933.086㎡,硬化面积13716.13㎡,公园内部道路面5713.24㎡,其他辅助配套面积约1053.04㎡。
2.3建设地点:北至正定县第九中学,南至晨光路,东至镇州北街,西至幼儿园。
2.4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并完成工程归档备案为止。
2.5招标范围: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伴随的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4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补遗等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03月 04日09:00至2021年03月 12日17:00(北京时间)。
4.4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补遗。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招标人应及时答复投标人在网上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以及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答复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容,不足法定时限的,开标时间应当顺延。
4.6 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距开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送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3月25日 09时 00分,开标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方式、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予接收。
2.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定 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未“关注项目”的自行承担责任。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市政园林管理站
地 址:石家庄正定县
联系人:王迎会
联系电话:0311-8350195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39号
联系人: 马昌达
联系电话:0311-83807366-80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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