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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项目经理部集采物资招标采购(压浆料)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集采物资招标采购(压浆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J-ZQGS-GK202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项目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京雄(北京)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项目,本项目压浆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京雄高速(北京段)03工区工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村。主要位于兰花休闲公园及两侧,途径长韩路、兰花公园、地铁房山线、规划绿洲西路、规划纬二路,至规划雅居西路东侧。
承建内容包括长阳立交K4+096~K6+368.5段,第二段高架k6+368.5~k6+794,主线桥梁长度共计2698米,长阳立交Z1匝道1225.74米(其中路基435.729米),Z2匝道231米,Z3匝道231.2,Z4匝道410米,Z5匝道192米,造价总计90000万元。本标段主要为桥梁部分,桩基直径1.2-1.5米不等,桩长35-50米,上部结构主要为预制简支梁,其中上跨长韩路段、绿洲西路段及互通立交匝道段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梁,上跨地铁房山线(京良路)为钢混叠合梁。
2.2计划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为:2020年12月01日。
2.3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压浆料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能力:压浆料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压浆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9年、2020年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检测体系认证齐全;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中孔道压浆料生产厂商必须具有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或者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9年、2020(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孔道压浆料具有2019、2020年以来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要求在正本中为原件原色扫描),每年各一份,同时需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的相关要求。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其中高速公路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2020)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生产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5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市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账号:1100 1013 9000 5606 9386),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京雄高速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三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2556959530@qq.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7月14日至 2021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8月7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7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三村纬二路西300米会议室,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市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账号:1100 1013 9000 5606 9386),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京雄高速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勾选开标自动解锁。
6.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三村纬二路西300米会议室
联 系 人: 侯晓婷
电 话: 13911315921
电子邮件: 2556959530@qq.com
8. 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交货地点
收货单位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1
预应力孔道压浆料
YJL-01
吨
4000
1000
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沿线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合格
车板交货。
甲方指定的时间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
2
预应力孔道压浆料
YJL-02
吨
4000
1000
5
2020年我国的铁路重点推进项目共22项,共修建8203km,总投资6974亿元。
重点项目有:合肥至南京高铁、深圳至江门、银川至包头铁路、十堰至西安高铁、宜昌至襄阳铁路、井冈山至赣州铁路、重庆至黔江城际铁路、成都至新机场至自贡铁路、广佛江珠城际铁路、龙岩至梅州至龙川铁路、攀枝花至大理铁路、川藏铁路(雅安至康定至林芝)、酒泉至额济纳铁路等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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