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SZ0925-202101-01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2019年水月寺镇道路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3月23日就招标文件相关问题向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针对该单位的提问,现予以回复。
1、提问一: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社会责任及贡献”一栏评分点。质疑内容:该条款主要加分项简述为1、在项目所在地建立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加4分、2、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立项、环保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提供相关收集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必须提供每个收集合同在收集、运输过程中没有造成项目所在地环境污染的环保部门证明材料最高加10分。质疑一:其中第一条在项目地建立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和第二条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立项、环保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本就是一个体系,建立畜禽粪便处理中心于本身就必须有相关政府部门立项、环保验收等,我公司质疑此条款为故意分解同类资质要求重复加分。质疑二: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立项、环保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可直接加10分满分,而提供收集合同则还提供在收集、运输过程中没有造成项目所在地环境污染的环保部门证明材料,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49号文件,自2014年起环保部门就不再出具各类环保守法证明。故此条款看似公平,实际没有任何意义。部分企业只需出具立项、环保验收材料根本无需理会后续条款,显失公平。综上所述,本条款指向性十分明显,经我公司调查,在项目所在地具有畜禽粪便处理中心资质(同时就有立项及验收)的企业只有一家,该企业能十分轻松得满分,而其他企业虽然能参与投标,但在社会责任及贡献条款中想取得环保部门证明资料根本不可能。
答复:为保证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听取各潜在投标人的合理意见,经与招标人商讨同意,此评分项修改为: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营造一个绿水青山的美好环境,就近就地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扶持本地农户扶贫脱贫,实现资源合理化利用:1、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兴山县内建立有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的得4分;投标人在宜昌市内建立有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的得2分;投标人在宜昌市以外建立有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的得1分;(投标文件需提供环保部门竣工验收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厂房实物照片、地址,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上分值均不累计计分)2、投标人每提供一个项目所在地兴山县内收集畜禽养殖场粪便做有机肥原材料的加2分,提供一个其他地区收集合同加1分,最高得10分;(上传合同、被收集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有效联系方式,并上传收集、运输过程中没有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没有受到环保处罚承诺声明,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2、提问二: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要求“★(2)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一年以来,具有相应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机肥检测报告(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上传彩色扫描件)”质疑内容:本项目中需求分为两个部分土壤修复有机肥和有机肥,而所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仅仅是上述第二条所描述的有机肥检测报告。其中土壤修复有机肥所列的技术参数明显包含微生物菌剂相关技术标准。从技术上来讲,供货方就算是采购相关微生物菌剂后再混合加工,如果项目供货商合作单位没有相关证件或检测报告如何保证产品技术指标和产品安全,特别是菌种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其供货商合作单位提供的微生物菌剂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否取得相关微生物肥料登记(登记微生物菌剂证件时农业部会做菌种鉴定、杂菌检测、毒理试验、溶血性试验等各种微生物检测),如果项目供货商没有相应微生物肥料登记,其使用的菌种是否经过上述各类安全性鉴定以确保产品安全和质量;从行政管理上有机肥仅为省办证件微生物肥料为部办证件要求更高,虽然土壤修复有机肥从产品上是微生物菌剂与有机肥混合后物理加工产品,但是显而易见,土壤修复有机肥需要联合生产或授权委托生产,但招标文件中仅需提供有机肥相关证件及检测报告就能供货而不需要任何微生物菌剂相关证件及检测报告,结果是有机肥厂中标后出现中标单位既没有生产资质也无法保证供货质量及对应的生产能力的严重后果。
答复:不支持此项内容述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已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有效活性菌含量⩾2亿/g(含枯草芽孢杆菌、侧孢短芽孢杆菌、哈茨木霉3种菌剂)”作正偏离响应,微生物菌剂相关证件及检测报告可作为相关证明材料之一上传,此处不另做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由“2021年04月02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2021年04月09日08时30分”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联系方式:张奎159269455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威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大连路清华科技园
联系方式:龚磊15827229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磊
电话:1582722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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