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港北区大圩镇民乐村福安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更改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港北区大圩镇民乐村福安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更改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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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港北区大圩镇民乐村福安屯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GGZC2021-G2-80013-JGJD
三、更改事项、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有效报价范围:为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
(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3)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现更正为:
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1、价格折扣: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必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对投标报价给予 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
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3%)。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
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
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以认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以认定)
(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投标总价。
2、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1)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2)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的,从最高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投标报价和从最低的投标报价开始去掉n家或n-1家(有效报价范围内投标人家数为奇数时取n-1家)投标报价后(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投标报价时,一并去掉),取10家(如不足10家,按实际家数计取)投标人投标报价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再取其中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的,将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人家数-10)/2,n为四舍五入取整数。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应附有页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的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4、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
6、主要管理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等。
8、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现更正为:
目录
(应附有页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的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的复印件);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4、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简历表;(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的复印件);
6、主要管理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等。
8、贵港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
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由法人签署授权书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自觉承担建设工程终身责任。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持证上岗并履职到位,如不到位,愿意接受发包人和主管部门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南宁市政府令第46 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南府规[2016]24号)、《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 、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 (桂建质[2015]16号)、《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城管部门密闭标准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使用城管部门认定的达标合格的消纳场,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难支模、起重吊装、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监测的风险管理。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合同约定的相应质量等级的预拌混凝土。同时我方承诺,建设项目满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 (南建规[2016]1号)的通知要求的,我方在施工中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6、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发(承)包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 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我方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将被取消承包资格。
7、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按现行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的实际状况,将本工程非主体部分的专业承包工程分包给有信誉、实力强、有资质、在南宁市注册的企业负责施工,并及时办理相关分包施工合同备案手续。
8、一旦中标,我方将接受有关部门、专家对我方的诚信考评,出现未达到相关诚信要求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现更正为: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
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
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
支。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
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
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
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
31 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
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等。
现更正为:
7、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等。
5、本项目原招标文件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
现更正为:本项目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
6、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3月 18日 9时 00 分,现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 年4月 1日 9时 00 分。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 廖东有
电 话:0771-2869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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