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CG2020-064
项目名称: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业务用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54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720000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人民币54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72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包,不可兼投兼中
包号
设备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
数量(台)
01
小型客车
所投车型均必须是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车型,符合国家配置标准。其余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2
02
轿车
所投车型均必须是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车型,符合国家配置标准。其余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第一包及第二包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及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网站
方式:在线下载(供应商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302会议室
六、开启
地点: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302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北段11号
项目联系人:刘兴国
联系方式:1394188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99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联系电话:0418-3378831
开户行:阜新银行高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第一包小型客车:1205900000440032
第二包轿 车:1205900000440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牧坤
电话:0418-3378836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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