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矾石水道航道一期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矾石水道航道一期工程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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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矾石水道航道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为矾石航道(宝安综合港区进港航道至深圳蛇口港),约29.53km。航道按5000吨级船舶全潮双向通航标准建设,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4.65万元。
2.2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与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或备案信息的符合性;
2、审查勘察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以及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以及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4、审查航道总体设计、总平面、疏浚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信息工程、管理维护设施、临时工程、建设期维护工程、设备购置、BIM技术服务等内容的合理性,并对项目工程量、概预算等内容进行复核计算;
5、审查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疏浚土处理方式等的合理性;审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字说明、图纸表述是否清晰、完整、存在错漏缺现象;
6、审查环境保护、安全、防震、消防、节能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工程措施与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7、工程概预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的合理性;
8、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必须审查的其他审查内容;
9、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设计变更、与本项目相关的新增或减少工作内容的设计变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且合法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能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注: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投标。
3.62016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在建或已完工的公用航道工程(或码头配套航道工程或支航道工程)设计或设计审查。
注:1、公用航道工程指的是由国家或地方发改部门单独批复的专项航道工程,码头配套航道工程或支航道工程指的是作为码头工程的一部分并与码头工程一并批复的相关航道工程;2、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类型、规模、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者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为准,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合同扉页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工作内容、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等关键页)。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明确反应业绩要求内容和有关指标的,可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公司均有盈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人员(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购买:请投标人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自拟封面)一式二份(一正一副),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办理登记手续。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4.1邮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fhzbzy@163.com)后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以邮件到达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时间为准),由招标代理录入交易中心系统,资料原件通过邮寄至招标代理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9时30分至2021年3月30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7.其他相关事宜
7.1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7.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3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南路1001号
邮编:518000
联系人:葛工
电话:0755-8361388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1号2701室
邮编:510000
联系人:姚工/黄工
电话:020-36492667
传真:020-36492667
附件1: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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