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辽宁省海城市供暖存量资产(PPP)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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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供暖存量资产(PPP)项目
海城市供暖存量资产(PPP)项目
海城市供暖存量资产(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供暖存量资产(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ZXDCG2021031611
项目名称:海城市供暖存量资产(PPP)项目
预算金额:66567.74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主要是将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慧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海城市恒烨供暖有限公司存量资产经营使用权转让给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营评估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达到提高市政供热管理水平、更好的满足供热用户需求的目的。经评估的经营使用权所涉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管网和沟槽、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房屋建筑物主要有:办公室、收费室、换热站、锅炉房等,建筑面积为19607.12平方米;构筑物主要有:深井、脱硫改造、围墙、烟囱、地坪等;管网沟槽主要有:太府至结核防治所管网、新东小学外网、双龙新村外网等。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项目资产经营使用权价值(经评估)66567.7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限18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审查;
(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注册;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注册(网站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特别:未进行注册将影响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主体注册技术支持: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络信息部:0412-5555983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方式:在线下载领取。
(投标投标人需将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bjzzxd001@163.com,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与工作时间致电18002450703,并接收回采购文件领取确认函一份 。规定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9日13点 30 分(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由于邮寄地址距离开评标现场有一定的距离,所以在提交至开标现场前30分钟截止文件递交)
2、递交方式:邮寄(由于疫情原因,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采取开评标前邮寄方式,不到现场参加开评标,取消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项目公开招标只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
4、递交地址、收件人及收件电话(按照下列信息详细填写):
发件人: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电话
收件人: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快递送达必须由本公司人员现场签字签收,则为送达成功,且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
收件电话:18002450703
收件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城东路58号门点(太府酒楼对面)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开标二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辽宁政府采购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两个网站同时发布,如有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疫情期间根据辽财采【2020】66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城东路58号门点(太府酒楼对面),联系电话:180024507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一)、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行业监管部门全程监督;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电话免提方式)答疑。(请投标投标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号码标注错误或者通讯不畅通,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2、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证明页、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一起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2、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未递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另外单独提供领取文件回执单的。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 海城市中街北路12号
联系人:尚先生 、0412-3403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窑村3号9号楼A0043
联系方式:18002450703
邮箱地址:bjzzxd001@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北京分行
账户名称: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2011938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先生
电话:18002450703
十一、附件
附件内容包括:公开招标公告及公开招标文件
相关附件:
无
{本项目海城市供暖存量资产(PPP)项目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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