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类材料购置后审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类材料购置后审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5-06-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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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类材料购置后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类材料购置后审,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WHGD-2025-17
2.2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生产类材料购置后审
2.3送货时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标段划分及采购明细表
2.4到货地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标段划分及采购明细表
2.5本次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标段划分及采购明细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响应采购、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①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在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7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发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修复企业名单除外。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供应商能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标段划分及采购明细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在线报名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平台联系电话:田工:13404848714 李工:18519736657(周一至周五 8:30-18:0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4.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6.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6月09日~2025年06月23日09: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0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00
商务技术标签到、解密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00~09:30
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15:00
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5年06月23日15:00~15:30
注:上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7.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室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8.采购费用:
8.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8.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均可。
(3)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包头青山支行
账号:15001716677059666666
8.3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8.3.1中标单位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3.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中标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8.3.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开票联系电话:0471-3473014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志利
联系电话:0473-6112669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通用时代广场A座1510室
联 系 人:冯志霞、王敏、朱昊、李紫薇、任宣臣、贺海平、张炳霞、柴学栋
联系电话:0471-6676707/6676523、13684719690
电子邮箱:zyxths@126.com
异议受理人:张志利
异议受理电话:0473-6112669
异议受理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新华东街
采购公告附件1:标段划分及采购明细表(详见系统:点击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导入IMPC包后,选择价格文件部分,点击编辑,进入到报价页面,行限价(万)字段可以查看到限价的明细,具体明细详见系统)
注:1、各供应商在投标过程填写报价时,需注意报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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