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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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周圩集镇入口雕塑及其他景观小雕塑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周圩集镇入口雕塑及其他景观小雕塑工程已由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港区分中心按《平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受理本工程的招标申请,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港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独山港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各类乔木、灌木、草坪等,同时设立雕塑;
本次招标范围同上述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本次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29.0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3157613970@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03月08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03月0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平湖市独山港区社会发展局二楼会议室(独山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马路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发布。
7.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叁仟元(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平湖市独山港镇招投标中心(注:基本账户开户在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329646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新港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独山港镇乍全公路北侧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邮编:314204
邮编:3142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0573-85626628
电话:0573-85570017
传真:/
传真:0573-85570017(5700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157613970@qq.com
2021年03月04日
附件: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周圩集镇入口雕塑及其他景观小雕塑工程(发标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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