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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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公资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村城市更新改造方案编制服务(含片区策划、详细规划调整、更新实施方案、城市设计(大师设计)、专项评估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村城市更新改造方案编制服务(含片区策划、详细规划调整、更新实施方案、城市设计(大师设计)、专项评估方案)
二、最高限价:总计人民币¥2631.28万元。其中:城市更新片区策划:¥997.05万元、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控规调整方案):¥72.25万元、城市设计(大师设计):¥510.00万元、更新实施方案:¥216.24万元、交通影响评估:¥177.99万元、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评估:¥229.09万元、洪涝安全评估:¥151.30万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评估:¥116.28万元、环境影响评估:¥87.98万元、区域节能评估:¥73.10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和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超过规定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资金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棠涌村,东临机场路,西接石槎路,北至黄石西路。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范围约为381.2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部分范围面积213公顷、更新实施方案编制范围约为84.8公顷(所有范围以相关职能部门最终批准为准)。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村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控规调整方案)、更新实施方案及城市设计(大师设计)、相关专题评估方案等几个部分的技术服务内容,涵盖服务过程中的资料报送,专家评审会议,办理报审手续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服务要求以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为准。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其中,若为独立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若国务院有最新规定的,以最新规定执行。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人员,投标时提供网页页;
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惩戒”,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惩戒”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8.投标人已投标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9.本项目当且仅当“城市设计(大师设计)”该部分工作需要第三方参与,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单位仅能承担“城市设计(大师设计)”该部分工作。其他情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非城市设计(大师设计)任务的一方,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④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投标登记实行不见面办理,若对投标登记有疑问的,请拨打电话林工/麦工:020-31217392。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账号:3602074109200341435;
并请注明事由:(项目名称)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及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版、《投标登记申请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发至邮箱:724282044@qq.com;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进行投标登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具体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中的本项目时间安排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购买了招标文件,如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联系事项: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州白云公资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888号公建楼14层
联系人:田生
电话:32585120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206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3121739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网址:/)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完成除城市设计(大师设计)部分之外的所有工作及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牵头人需完成的工作。
成员单位:仅完成城市设计(大师设计)部分的工作。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成员单位根据数量扩展。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招标公告-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棠涌村城市更新改造方案编制服务(含片区策划、详细规划调整、更新实施方案、城市设计(大师设计)、专项评估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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