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项目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振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ZC-20210005 项目名称:振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37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70,000.00元 采购需求: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低温冰箱-25°C、低温冰箱-86°C、冷藏冰箱、高压灭菌器、干燥箱、恒温金属浴、全自动核酸提取仪、扩增仪器1、扩增仪器2、紫外线消毒车、掌上离心机、高速离心机、高速冷冻离心机、漩涡振荡器、移液器、8联排移液器、电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供货并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8日至 2020 年04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lnth6667@163.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线下载文件时间,同时供应商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邮箱。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振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九连城镇九连城村军民共建路1号 联系方式:0415-2890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系方式:0415-6196667 邮箱地址:lnth6667@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5902585910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冬雪 电 话:0415-619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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