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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鞍山冀东2022年脱硫剂^粉剂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2-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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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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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质量要求:
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买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
二、参加投标人需交纳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脱硫剂^粉剂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交行鞍山分行营业部;账号:213311601010020048023)行号:301223004104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
三、违约责任及考核标准
由于买方生产设施限制,严禁卖方向买方销售不合格产品,否则,若达不到指标要求,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剩余脱硫剂由乙方自行拉回。
(一)脱硫粉剂质量指标
(二)吨熟料成本控制
吨熟料成本控制在1.50元以内(吨熟料成本的计算方法为:以一个自然月为考核区间,在全月停生料磨时间小于或等于60小时、SO2峰值小于或等于300mg/Nm3的前提下,当月脱硫剂消耗总金额除以甲方全月熟料总产量),超出1.50部份由供货方负责承担。
(三)SO2指标要求
通过添加高效催化脱硫粉剂使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值稳定控制在100mg/Nm3以内即为合格。使用过程中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值以中控监测数据为准,若出现争议时,可采用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对比认证。
(四)保质保供
因目前国内疫情形式紧张,请各投标单位确保能够按时按量送达我司,不能影响我司正常生产使用,做到随叫随到。
(五)试用协议
中标单位需在接到中标单位通知后,提供一车脱硫剂试用,签订试用合同,效果如达不到双方约定效果,供货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达到双方约定效果,则我司按照正常付款流程付款并签订后续正式合同
(六)如具备退货条件,买卖双方达成一致,需要退货的,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36小时内,经买方同意后,将该批货物清运出买方厂外,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36小时,未予以清除并清运出买方厂外的,视为卖方自动放弃该批脱硫剂^粉剂的所有权,买方有权自行处理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为含税到位价格,一票结算。
(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时,则以最低金额为准。
五、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货物经买方汽车衡计量并经检验后,由买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挂账后分期付款。
付款方式:电子承兑汇票(不贴息)或电汇。
技术联系人:成银程电话:1306542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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