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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人民抗法斗争旧址——抗法斗争南柳人民誓师处修缮及周边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湛江人民抗法斗争旧址——抗法斗争南柳人民誓师处修缮及周边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2-25
详细内容:
(湛江人民抗法斗争旧址——抗法斗争南柳人民誓师处修缮及周边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人民抗法斗争旧址——抗法斗争南柳人民誓师处修缮及周边广场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湛江市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湛霞发改字{20207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440803-88-01-106715,项目业主为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湛江人民抗法斗争旧址——抗法斗争南柳人民誓师处修缮及周边广场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地址:霞山区建设街道霞山区建设路26号之一(建设街道南柳村委会旁)。

(3)工程概况:1、纪念馆顶部(屋面)拆除重建;2、抗法广场升级改造及纪念馆展厅改造等。

(4)工程预算总造价:2977197.70元。

(5)施工工期:150个日历天。

(6)资金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为全新产品。材料进场时,须附上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及有法律效力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原件。

(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所包括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个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率运行所必要的附加工程和供应。

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不能视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完成的实际或正确的工程量,承包人完成本合同工程可能需要完成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工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保护工程资格证书或广东省文物保护岗位培训证书。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须制作:

纸质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不接受其分公司投标。

4.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1年3月1日23时59分。

4.2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2021年2月25日9时30分至2021年3月1日16时00分。

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投标登记。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投标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投标登记时提供原件核对(注明不需要原件的除外):

①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不需提供委托书);

②投标人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③投标人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有银行盖章);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以来(2020年10月—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或在网上的社保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⑦投标人声明原件;

⑧《投标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⑨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⑩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注:投标登记资料一式二份,需制作封面,装订成册,每一页都应加盖单位公章。

4.3投标登记并购买获取招标文件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4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出售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不以营利为目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17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17日09时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

5.2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霞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6682463。(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街道办事处

地址:解放西路27号华南大酒店

联系人(实名):凌晓华

电话:1821873567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楼第2层04、05号商铺

联系人(实名):肖依军

电话:18927679187

传真:0759-3389936

电子邮件:13828280936@139.com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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