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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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THJY(2021)-07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国家气象观测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闽气函{20217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清流县气象局, 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清流县气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县域范围内符合资质的所有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提交纸质确认函至招标代理处(纸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19 日下午17:30分,逾期视为不参与该项目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国家气象观测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
2.3.建设规模:清流县国家气象观测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国家气象观测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217688元;下浮率10%。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三明市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 7 月 20日09: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8]61号文件规定招标单位邀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1年 7 月 20 日至 7 月 23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 月 23 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103号3楼。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气象局
地址:清流县邮编:365300
电话:15059039829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103号3楼;
联系人及电话:林女士1895090011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0268
监督单位:福建省三明市气象局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姓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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