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2日 17:15
{本项目
济南市轨道交通1、2、3号线民生服务自助设备点位对外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济南市轨道交通1、2、3号线民生服务自助设备点位对外租赁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济南市轨道交通1、2、3号线车站内。
3、采购范围:1、2、3号线共42座车站,每站拟设置2处,共计84处民生服务自助设备点位,租赁期24个月,其中开业准备期2个月,运营期22个月。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12个月,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续签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本次采购成交价。
售卖产品类型:口罩机、雨伞、充电宝等民生类产品。
注:在本项目合作有效期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收取租金,成交人负责自助设备设施安装等前期投资及后期运营管理。
开业准备期免租金,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计租,开业准备期开始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为民生服务自助设备点位,业态要求为非现制类自助设备,暂定42座车站每站设置2处共计84处自助设备点位(其中1号线22处,2号线38处,3号线24处),每座车站放置3台设备(口罩机、充电宝、雨伞各一台)使用2处点位。
每处点位面积为800mm(厚)*1500m(长),预留电源负荷2KW。
注:同一标段应统一使用相同设备品牌、型号、外观、颜色和售卖流程,符合采购人要求,其中共享类服务的自助设备需实现全标段可借可还。设备要求使用全新机器。
口罩机要求:实现单片独立包装和多片包装等多规格、多种功能口罩的售卖。
充电宝机要求:每台机器容纳充电宝数量不低于12个,不多于50个。
雨伞机要求:每台机器容纳雨伞数量不低于20把,不得含有任何广告和logo(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点位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消防管理单位及运营管理单位的管理要求进行调整,成交人应无条件服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3年(2018年2月1日至今)供应商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且须自行承诺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无拖欠费用、无单方面解除合同等行为,未因此被诉讼仲裁,盖公司公章);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响应采购者,请于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6日,每日上午9:00-16:30,将以下资料以PDF的形式发送至dqzbjngd@126.com邮箱,邮件中请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所报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员,资料审核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
2、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2)营业执照,(3)供应商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登记当日)。
备注:采购代理进行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详见采购文件。
五、发布公告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解放东路5号舜通大厦
联系人:卜工联系电话:0531-59998778
2、采购代理单位: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联系人:赵瑾、魏宇贤、曹登科联系电话:0531-82386070、15688429319
2021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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