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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2021年度全省公安民警被装采购
公告名称:
河南省公安厅2021年度全省公安民警被装采购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3-23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河南省公安厅2021年度全省公安民警被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194

2、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2021年度全省公安民警被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9,126,227.87元

最高限价:119126227.8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有关说明

本次招标共分6大类,24个包,其中帽类1个包,服装类5个包,鞋类4个包,装具标示类4个包,针织类6个包,面料类4个包。

(2)招标内容:见附件《招标公告》

注: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警服类,其中包3中高级纯(半)羊绒大衣、包4中战训服装、1、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为成品价;包2、5,包3中多功能服、冬执勤服,包4中春秋执勤服、作训服为加工费价。

(3)交货期:

1)面料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任务后甲方安排组织抽检,公安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2)成品类: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任务后甲方组织抽检,公安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3)加工类:面料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任务后甲方组织抽检,公安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4)交货地点:直接物流或快递至市(县、区)公安局机关、支队、大队、派出所等基层单位,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企业负担。

6、合同履行期限:见附件《招标公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产厂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条件:

按照公安部要求,目录内产品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及后续入围企业中具有相关品种生产资格的企业。目录外产品(反光背心、普警夏冬袜、手套、太阳镜等品种)投标人需出具工商登记。其中:

包1投标人具有凉帽、大檐帽、便帽资质;

包2投标人具有常服资质;

包3投标人具有多功能服、冬执勤服资质;

包4投标人具有春秋执勤服、战训服资质;

包5投标人是根据公安部通知2019款夏执勤、制式衬衣、内穿衬衣入围企业;

包6投标人具有冬执勤服资质;

包7投标人具有普警单皮鞋、凉皮鞋生产资质的企业;

包8投标人具有普警单皮鞋资质;

包9投标人具有棉皮鞋、毛皮鞋资质;

包10投标人具有作训鞋资质或参与公安部研发企业;

包11投标人具有警衔、帽徽、领花、丝织胸徽、丝织警号、领带资质;

包12投标人具有内、外腰带资质;

包13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所投包内两个(含)以上品种资质;

包14、15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备相应品种范围;

包16、17投标人具有毛针织套服生产资质;

包18投标人具有特警毛针织套服资质和特警春秋或冬内衣资质;

包20投标人具有含V领、圆领毛针织套服,圆领针织T恤衫资质;

包23要求投标人是根据公安部通知2019款夏执勤、制式衬衣、内穿衬衣面料入围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投标人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即可)、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即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8)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

3.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投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六)(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3楼)。(1)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2)远程开标大厅网址:www.hnggzyjy.cn。(3)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完整的招标公告以附件为准。“远程不见面”招标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81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招标局)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联系人:武老师鲁女士

联系方式:0371-86095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8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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