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景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的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建议书及可研的批复[贵发改环能【2020】597、贵发改环能【2020】858]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自治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 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城区饮用水泸湾江取水口迁移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GGZC2020-G3-05097-GXJY
建设地点:泸湾江贵港二桥上游200米左岸至石卡镇现状玉林市郁江古兰取水泵上游400米郁江左岸。
建设规模:
1、新建一座取水泵站,土建按远期70×104m3/d的规模建成,水泵分期建设,近期水泵装机容量为28×104m3/d,取水泵站建于郁江在石卡镇江南村白南屯段的北岸,在玉林市郁江南岸瓦塘取水泵站对面。
2、敷设2根DN1500从取水泵站到龙床井水厂门口的输水管线,管道长约48000m。
3、敷设1根DN1000从龙床井水厂门口到南江水厂的输水管线,管道长约3300m。
4、配套建设贵港市义乌小商品城供水管道,管道长约2500m。
5、取水泵站配套供电系统、控制系统及通风系统等。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9345.6249万元
监理费预算额:约820.6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730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标段划分:(如有)/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设计单位(如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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