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防震减灾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部分)应用系统开发(招标项目编号:TC219900Y),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地震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市防震减灾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部分)应用系统开发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须提供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交2020年至今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三)本项目支持大、中、小、微型企业标准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企业标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项目同一包投标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3月1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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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地震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地震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联系人:孔老师 张老师
电话:022-28352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2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2-2796980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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