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项(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供应商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5.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单位名称: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医院东风路102号
联系人:徐威
联系电话:19518556994
单位名称: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东路98号恒盛科技园25号楼
联系人:考智勇
联系电话:19952382855
项目联系人:考智勇
电话:19952382855
附件:
政府采购廉政监督承诺书.pdf
JSZC-320813-JSSC-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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