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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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以井行审招标核字{202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井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井陉县微水镇罗庄村井陉职教中心校园内;
2.3项目性质:新建;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旧锅炉、厕所共560平方米。新建1栋实训楼4层,建筑面积4992.24m²;1栋宿舍楼5层,建筑面积3987.03m²;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265.73m²;对运动场地3315.17m²进行修整改造,铺设硅PU面层;室外管线、道路、场地平整等配套附属工程;
2.5资金财政资金;
2.6工期:17个月;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投标人为 2017 年之后成立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提供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由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至今);
3.6其他要求: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下载地点: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入口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5.2文件下载期限:2021年3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5.4登陆E招冀成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两个平台同时报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7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现场开标,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在线开标);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次“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井陉县
联 系 人:高翔
电 话: 0311-82022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408
联 系 人:马小娜
电 话:13223423949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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