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关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机构采购(第二包)(项目编号:CG-AQ-2021-084)”项目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异议的答复
异议:1、 招标文件第18页第二包 第三方保函服务平台详细评分细则中53分为主观分分项,我方建议这53分应由使用保函的市场主体来检验。
2、 交易中心不是购买系统经营检测系统的好坏,由市场主体申请电子保函企业来检验。
3、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市监反垄断【2019】245号要求,建议第二包:第三方保函服务平台应予以全部准入与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对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本次招标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安徽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发改公管〔2019〕723号)等相关政策的要求,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投标企业经济负担;2、通过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从质量保证能力、总体设计及售后服务方案、平台的系统模块设计等方面对电子保函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审,一是体现公平竞争,二是进行风险防控,选择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电子保函服务机构为参加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或投标人)提供电子保函服务;3、招标人后期将通过定期考核的方式,对电子保函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动态调整。
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联系人:蒋炳淑
联系方式:0556-5991202
2.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联系人:华凡刚
联系方式:0556-5991153
传真: 0556-5991163
2021年03月19日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履约信息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 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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