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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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韶关地质工程勘察院
通过
2
(主)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成)核工业信阳工程勘察院
通过
3
(主)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39006886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联系电话:020-84986039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日期:2021年02月07日附件:
2资格审查情况报告(无签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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