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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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总队公文统计管理系统、文档检索管理系统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乌鲁木齐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04日10: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座1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3月15日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座10楼
预算金额
¥7.22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仇思思、魏雪莲
项目联系电话
0991-8889711、13565870320、15299105227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0991-4688414、18999278123、189992708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先生、敬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991-8889711、13565870320、152991052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仇思思、魏雪莲
项目概况
总队公文统计管理系统、文档检索管理系统系统软件开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座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B-2020-285
项目名称:总队公文统计管理系统、文档检索管理系统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24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24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总队公文统计管理系统、文档检索管理系统系统软件开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此次招标内容。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4.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行为及不良业绩;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座1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座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携带【营业执照、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到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写字楼A座10楼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0991-4688414、18999278123、18999270887
联系方式:赵先生、敬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0991-8889711、13565870320、15299105227
联系方式:仇思思、魏雪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思思、魏雪莲
电话:0991-8889711、13565870320、1529910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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