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洺湖二期工程)—清理湖库垃圾及挖湖防渗项目一标段已由永发改[2020]1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含垃圾外运、土方开挖、铺设防水毯及砌筑毛石挡土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2.建设地址:永年区东部,建安街南侧,东三环两侧,北临洺河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达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永年区新洺北街150号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34号A座7楼
邮 编:057150
邮 编:056002
联系人:余宁博
联系人:孙悦
电 话:0310-6835392
电 话:0310-8641256
传 真:0310-6835392
传 真:0310-203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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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dd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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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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