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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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成)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通过
2
(主)四川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20-32982283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2821156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日期:2021年03月19日附件:
资格审查报告(上网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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