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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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湖景区市民文化中心地块一、地块二路灯及景观灯提升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明湖景区。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涉及安装90套2.2米庭院灯(灯样式、规格、参数、颜色与水岸交融的灯具一致),拆除原有庭院灯,草坪灯,地灯,投光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明湖景区市民文化中心地块一、地块二路灯及景观灯提升工程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目标:合格。
2.6工期:45日历天
2.7本次招标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6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6浙江省外投标人的,另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87556040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3月2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3月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8日14时30分,地点为城投集团2A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网站发布。
7.特别说明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账户名称:平湖市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湖农商银行当湖支行
帐号:201000166489269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招标人:平湖市明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蔚路2号(景区游客中心内)地址:平湖市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座23楼)
邮编:314200邮编:314200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0573-85825088电话:0573-85155086
传真:传真:0573-8515508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75560407@qq.com
2021年2月25日
附件:2021.2.25明湖景区市民文化中心地块一、地块二路灯及景观灯提升工程发标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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