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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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中原物流控股(郑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中原物流超级分拨中心东地块项目桩基检测进行询比采购,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原物流超级分拨中心东地块项目桩基检测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2003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经南十五路(浔江东路)以北、经开第四十三大街(花溪街)
2.4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经南十五路(浔江东路)以北、经开第四十三大街(花溪街),总建筑面积约13.65万平方米,包含1#仓库、3#仓库、4#仓库、1#宿舍楼、2#宿舍楼、综合楼、1#物流门、2#物流门、主大门、1#坡道、2#坡道、综合站房一、综合站房二及2#仓库等建筑物,工程地基采用CFG复合地基,独立基础。
2.5采购范围:中原物流超级分拨中心东地块项目桩基检测,按照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及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成桩工艺、质量及桩身完整性,并出具完整的桩基检测报告。包含检测方案与实施(包括完整性检测和静载试验),检测数据的计算分析与结果评价、信息反馈,编制完整检测报告等相关工作。检测完毕后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检测成果报告,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建设单位、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检测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
2.6服务期:每批桩基检测工作要求在30日历天内完成。
2.7质量标准:检测所用仪器设备、技术、方法及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纳税与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供应商具有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人工地基工程检测)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件。
3.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询比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1日17:30(北京时间)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提交相关资料审核后,完成报名。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整/本,现金或电汇,询比文件售后不退。
5.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五楼507室。
6.3响应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4.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询比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6.5.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询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见询比采购文件,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询比响应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1、采购人:中原物流控股(郑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路99号电商总部大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867836
2、招标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7层26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838297655
3、监督部门:中原物流控股(郑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路99号电商总部大楼
联系人:左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867819
中原物流控股(郑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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