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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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财集成系统续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MGDG-2025ZB-24
内蒙古德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财集成系统续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共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财集成系统续建项目
(2)招标编号:NMGDG-2025ZB-24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计划投资额:2501503元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交付使用
二招标内容
为实现集团公司业务与财务数据的集成共享,提高公司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拟开展集团公司业财集成信息化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司库管理系统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4)投标人没有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承诺函的形式提供);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承诺函的形式提供);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以承诺函的形式提供);
(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2025年04月29日至 2025年05月0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将以下所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彩色)加盖公司公章并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nmgdgzb@126.com),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资料不全者不予接收。资料审核合格后,可以从内蒙古德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上述“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mgygcg.ejy365.com/)发布,其
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递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上午10:00
递交方式: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二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二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八场地服务费
1、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机场北辅路
联系人:韩英英
电话:0471-461362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德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腾飞大厦B座909室
联系人:卓拉
联系电话 :0471-3298469
电子邮箱:nmgdg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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