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海棠府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S3212810351003774
招标人名称
兴化市凤城河房地产有限公司、源丰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
自筹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城区长安南路西侧、创业路南侧,兴建住宅及幼儿园,其中住宅面积约82376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508平方米
建设地点
长安南路西侧、创业路南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03月19日08时30分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03月24日17时00分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正式预算价
(万元)
发包价
(万元)
本标段
计划工期
S3212810351003774001001
海棠府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一期公共部位装修
施工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1#-4#楼公共部位装修
752.6099
90天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本项目由三方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由兴化市凤城河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支付总承包服务费给源丰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付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30%;工期过半后付至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的60%;施工进场后次月起每月的20号前付农民工工资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承包人申请农民工付款前应提供施工人员考勤和工资明细表报招标人审核,承包人对工资考勤表真实性负责,次月申请前应提供上月工资发放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三方确认签字后付至三方确认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21年03月31日09时30分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6、评标方式: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采用二合一评标)
7、投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其他: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与第8项不一致,以本条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内投标人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证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3条款。(注:报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10、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11、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第12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13、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3388219。14、差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必须是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或兴化本地各银行(含分支机构)出具的,且受益人须为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9日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24日17时00分,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序号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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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棠府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一期公共部位装修招标文件正文.pdf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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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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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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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8338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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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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