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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栾政办函〔2021〕9号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栾城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栾城区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第2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栾城区
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关于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石分办〔2021〕2号)要求,加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区全会和区“两会”安排部署,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大力促进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城区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提质提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工作措施
2021年是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固强补弱、闯关夺隘的关键一年,年内要着力加强垃圾分类5个支撑体系建设。
(一)点面覆盖体系
1.统筹推进两类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乡镇)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区、社居中心(乡镇)、居委会、物业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组织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活动。统筹推进全区有物业企业管理小区和无物业企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两类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1)根据《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
(2)对无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居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管理。
(3)扎实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提标工作,依据《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片区建设标准》加大“撤桶并点”模式推进力度。
2.全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率先在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垂管部门)、相关企业(包括工厂、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商铺等)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切实提高全区垃圾分类水平。
3.推进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全区所有市政道路、广场、公园、游园、汽车站、各类办事大厅及旅游、文化、医疗、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各管理主体依据《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设置管理。一般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桶,设置数量根据公共区域大小和平均人流量配备。对现有的投放桶,破损的要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更新。
4.推进示范片区建设。按照国家住建部明确要求推进街道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城区要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5.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稳步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栾城镇为试点示范先行,其他乡镇要选取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农村有序推动。
(二)硬件设施体系
1.推进居民小区内集中投放点建设。着力推进“撤桶并点”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分类投放点和投放督导员,明确专人进行引导和监管,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
2.规范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完善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功能,健全大件垃圾拆解点、废旧织物贮存点、有害垃圾贮存点、玻璃废弃物贮存点、垃圾减量分类宣教平台、物联网监管系统等,确保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有暂存之处,真正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处理体系。
(三)分类收运体系
1.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城管大队负责将城区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厨余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对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理要做到“三个规范”:一要规范清运队伍,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确保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转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场所。二要规范收运车辆,厨余垃圾的收运车辆应选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标识统一的专用车辆。三要规范管理台帐,记录厨余垃圾、数量、去向等,并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
2.建立完善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广全区有害垃圾集中回收日活动。居民小区及单位要设置废电池、废荧光灯管、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产生的有害垃圾运至暂存场所,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处理。
3.建立完善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其他垃圾的收运处理按现有的收运模式组织实施,采用封闭、环保、无抛洒滴漏、标识统一的运输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至中节能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理。
4.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供销社负责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在收集、转运、处理等环节加强对接。通过财政奖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拓宽再生资源回收范围,打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产业链,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确保可回收物回收量达到生活垃圾总量30%以上目标要求。
(四)社会动员体系
1.全面抓好宣传教育发动。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关键,区直各部门务必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1)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大讲堂。定期邀请垃圾分类专业讲师对全区公共机构和各级分类人员进行知识讲解和观念传输。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进行知识普及和示范引导等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利用好各种媒介。充分利用公共信息平台宣传、街边立面广告、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公益宣传栏,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积极开展各种大型宣传活动,组织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分类氛围。
2.持续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由区教育局牵头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普及减量及分类的知识教育,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业务培训。区直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对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从业人员物业、运营企业的业务知识培训,真正将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沿知识、典型方法等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五)工作推进体系
1.强化组织机构。按照省、市垃圾分类实施意见的要求,参照市级组织架构,组建区级工作专班和专门机构。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乡镇)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日常工作机构,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主任(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并配备3-5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居委会1-2名兼职工作人员,全力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也要配备专(兼)职人员,按要求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居民服务中心(乡镇)负责组建督导员队伍,原则上按照300户左右配置1-2名督导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强化党建引领。把社区作为垃圾分类推进的主战场,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楼院长、物业服务企业、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推进体系。发挥党员社区报到作用,党员每年要完成不少于6个小时的“桶边指导”,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分类。
3.政府公职人员带头践行。政府公职人员特别是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培树践行垃圾必须分类的理念。区直机关要全面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培训制度。机关各支部结合支部活动要开展一次扫盲式培训,通过授课、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做到培训全覆盖、学习参观全覆盖,确保机关每一位党员干部熟知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二是承诺制度。全面推行人人承诺制度,机关党员干部要与支部签订个人垃圾分类承诺书,把垃圾分类作为重承诺、守信用、讲诚信的主要内容,消除“模糊地带”,提高分类精准度;三是点评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分组,以党员干部垃圾分类自我评价为主要形式,对照个人承诺内容,每季度对个人在办公区域和家庭中分类实施情况进行自评,支部书记点评,形成人人讲分类、人人会分类、人人要分类的工作氛围,真正把垃圾分类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四是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情况和所管理的党员干部个人垃圾分类的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党组织考核和党员评议工作,对活动不明显的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4.健全激励机制。推广积分兑换奖品等形式的正向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绿色账户模式。推行社区“红黑榜”、小区“排名榜”,开展家庭、学校等分类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对“垃圾分类最美家庭”“垃圾分类优秀学校”等典型广泛宣传,并给予适当表彰。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及好的做法,以促进全区垃圾分类工作有力开展。
5.加强督导考评。细化考评指标,严密组织考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考核督导并进行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1)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管理范围每月组织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2)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抓行业就必须抓垃圾分类的意识,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每月对本系统、本行业进行一次督导考评,着力做好本部门垃圾分类工作及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监管。各成员单位每月督导考评情况在次月3日内报区分类办,每季度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情况后10日内报区分类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直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体现,是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的核心内涵,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要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放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高度加以认识,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创新的举措、扎实的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条块结合,强化职责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区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垃圾分类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垃圾分类的牵头责任和主导责任,制定工作推动方案,列出详细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建立分工合作、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条与块、上与下的闭环责任链,系统化、联动化、协作化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建立垃圾分类例会和专报制度,完善考核体系,健全相关台账资料,将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广泛深入动员,夯实分类工作群众基础。区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广泛性(涉及到每个家庭和各行业)、日常性(垃圾每日产生)、专业性(涉及环保生态建设等学科)、闭环性(涉及投放及收运诸多环节)、系统性(是个庞杂的社会工程),切实发挥妇联、共青团、工商联、文明办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宣传、引导、服务、督导等措施,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做好群众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的示范引领和共产党员的表率作用,建立互动互助、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垃圾分类联动机制。
(四)有序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1:石家庄市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附件2:石家庄市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石家庄市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
组 长:彭勇民 区 长
副 组 长:孟庆国 副区长
成 员:杨永宏 区政府机关党组成员
王军校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李增亮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五增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武钢路 区社居中心主任
于振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局长
屈翠彬 区教育局局长
王立波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房东升 区发改局局长
王瑞锁 区供销社主任
王铁军 区财政局局长
冀永辉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军芳 区卫健局局长
张艳国 区住建局局长
王立伟 区科工局局长
贺 健 装管委综合办公室主任
全 建 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区分局副局长
田航宇 团区委书记
吕慧英 区妇联主席
吴志国 楼底镇镇长
张建中 窦妪镇镇长
范伟哲 西营乡乡长
杨俊杰 南高乡乡长
王洪波 柳林屯乡乡长
陈 丽 栾城镇党委副书记
邵中乐 冶河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宏同志、王军校同志兼任。
附件2
石家庄市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城管大队: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标准;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转运设施建设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中的名词术语、图形标识、收集袋和收集容器技术要求,并向社会公开;负责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督查各类垃圾非法运输、处置行为;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区社居中心: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垃圾分类组织体系,制定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方案,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督导各社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建立并实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收集汇总各社区垃圾分类信息并及时上报区分类办。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教育机构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负责督导各中小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并实施校园垃圾分类检查考评制度,收集汇总本系统垃圾分类信息并及时上报区分类办。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并检查、考核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收集汇总各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信息并及时上报区分类办。
区发改局:负责督导各农贸市场、商超、餐饮行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并实施对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评,收集汇总相关企业垃圾分类信息并及时上报区分类办。
区供销社: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负责大件垃圾、废弃纺织品、废弃电子电器、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负责牵头组织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负责促进两网融合,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正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区直机关工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并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
区卫健局:负责医疗系统、各类诊所、宾馆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收集汇总本系统垃圾分类信息并及时上报区分类办。
市生态环境局栾城分局: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处理系统,并进行指导和监管,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栾城分局:负责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时,要求项目单位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包括垃圾房建设、分类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并明确具体位置。
区住建局:负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健全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中关于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相关内容,保障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包括垃圾房建设、分类垃圾桶集中放置点等)列入各竣工小区验收内容,与其他配套设施一并进行验收。负责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关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装管办、区科工局: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动。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负责督导所属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收集汇总垃圾分类信息并及时上报区分类办。
团区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区妇联:负责发动妇女及志愿者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美丽庭院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我参与”主题宣传活动,引领广大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美丽庭院。
各乡镇:做好辖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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