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人民医院的桂东县人民医院超声科彩超采购(采购项目编号:HNRSZB-2021-CG0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人民医院超声科彩超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HNRSZB-2021-CG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套)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01
桂东县人民医院超声科彩超采购
1套
1700000
1700000
18160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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