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看守所智慧监所智慧安防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看守所智慧监管智慧安防建设项目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景发改投资审批(2020)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景县看守所智慧监所智慧安防建设项目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景县看守所智慧监所智慧安防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投资审批(2020)196号,项目业主为景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景县看守所智慧监所智慧安防建设,进行信息化和智慧安防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0年6月份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2409:00至2021-0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15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景县景州镇景安大街260号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409号未来资产大厦15层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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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肖景春
联系人:
王昆
电话:
18531805877
电话:
1393180106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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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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