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京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宜水函[2020]51号、宜水函[2020]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秭归县京林灌区涉及梅家河乡所属6个村,分别为鲁家湾村、尤家湾村、王家坡村、京丈坪村、下里坪村和龙王山村。京林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23万亩,渠系水利用系数为0.84。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首工程、输配水工程、用水量测及信息化工程等。
2.2工程地点:秭归县梅家河乡。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2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9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一号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
秭归县公共资源网,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8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21号
联系人:王祖海
联系电话:138725772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陈孟媛
联系电话:13872690996;1887176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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