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沪渝高速公路枝江互通新建工程施工招标ZJSG-1标段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心沪渝高速公路枝江互通新建工程施工招标ZJSG-1标段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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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枝江互通新建工程施工招标ZJSG-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012GL-059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渝高速公路枝江互通新建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枝江互通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1〕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枝江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枝江市仙女镇,在沪渝高速公路原枝江互通以西移位新建枝江互通,工程规模包括:主线加宽总长1139m,新建匝道1588m/5条,匝道桥168m/2座,匝道收费站1处,拆除天桥1座。本项目主线拼宽设计时速12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为 10.5 米,对向分隔式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为 16.5 米,桥梁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新建枝江互通工程路基、路面、桥涵、场平、场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边坡绿化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及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评估、奖励申报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数量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ZJSG-1标段。
合同估算价:1600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期以本条款规定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7天内进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9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
邮编:
430033
联系人:
余先生、陈亦超
联系人:
何先生
电话:
027-87576685
电话:
027-8363253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4月08日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2)、(4)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3)、(4)项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
1、投标人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7年、2018年、2019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或1条10km新建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任务;
(2)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或1条10km新建高速公路的桥涵工程施工任务;
(3)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或1条10km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任务。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例如一个合同中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和桥涵工程施工)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3)项要求。
5、近5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已完成项目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未被列为D级,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中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施工的项目总工。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非截屏资料所载明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3、近5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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